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三、星空中的第五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68.我又被带到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同样在我们太阳系之外的宇宙。这次旅行经历了持续将近12小时不间断的状态变化。陪同我的是许多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我一路上便与他们交谈。我时而斜向上走,时而斜向下走,但始终朝右;在来世,右朝向南方。我只在两个地方看见灵人,在一个地方与他们交谈过。我在路上或旅程中能领略到主的天堂何等浩瀚,这天堂是为了天使和灵人。无人居住的地区也使我断定,它如此浩瀚,以致即便有成千上万个星球,每个星球上都有和我们地球上一样多的人,仍然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住到永远,并且这空间永远填不满。我通过将它与围绕我们地球并专为它设计的天堂的面积进行对比得出这个结论;相比之下,这个天堂的面积如此之小,以致它还不到无人居住的空间的一亿分之一。
4051.有些社群与脑中叫做峡部的区域有关,那里也有些灵人与脑中腺体表面的小纤维结有关;从这些小纤维结所发出的纤维是为了各种不同的功能。也就是说,这些纤维在那些初始物或腺体中行如一体,但在其终端却行动各异。与这类事物相对应的灵人的一个社群被带到我面前,下面是对它的描述:这些灵人上前来对我说,他们是人。但我蒙允许回答他们说,他们不是具有肉身的人,而是灵,因而也是人;原因在于,灵的一切都在寻求获得属于人的东西,包括类似具有肉身之人的形态。因为灵就是内在人。我还蒙允许告诉他们,人之所以为人,凭的是聪明和智慧,而不是他们的形态,因此善灵,尤其天使要比那些在肉身中的人优秀、杰出的多,因为比处于起肉身的人,他们更居于智慧之光。
他们听到这个回答后,说,他们的社群人数众多,然而没有哪两个人是相似的。我觉得由不相似的人所组成的社群不可能存在于来世,便与他们谈到这一点,最后得知:尽管他们不相似,但在目的上是团结一致的,因为目的对他们所有人来说,都是同一个。他们进一步说,他们的性质是这样:在言行方面,没有哪两个人是相似的,然而在意愿和思维方面,却是相似的。他们还举例说明这一点:当论到天使时,社群中有人说,他是天上最小的;另一个人则说,他是天上最大的;第三个人又说,他既不是最小的,也不是最大的;说法各异,但他们的思维却行如一体,因为凡想到成为最小的人,都是最大的,因而相对其他人来说,是最大的;然而,既不是最小的,也不是最大的,因为他们从不思想比别人优秀杰出。其它一切事都一样。就其最初意图而言,他们团结一致,但就其终极行为而言,他们行动的方式却各不相同。他们对着我的耳朵说话,说,他们是善灵,这是他们正常的说话方式。关于他们,我被告知,他们从哪里来不得而知,他们属于四处游荡的社群。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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